環球熱推薦:公安部關于合同詐騙罪的立案標準是怎樣的
一、公安部關于合同詐騙罪的立案標準是怎樣的
公安部關于合同詐騙罪的立案標準是如下的: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數額在二萬元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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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以虛構的單位或者冒用他人名義簽訂合同的;
(二)以偽造、變造、作廢的票據或者其他虛假的產權證明作擔保的;
(三)沒有實際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額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誘騙對方當事人繼續簽訂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對方當事人給付的貨物、貨款、預付款或者擔保財產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的。
二、合同詐騙罪構成要件
1.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合同管理秩序和公私財產所有權。
2.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騙取當事人財物,數額較大的行為。刑法規定了五種犯罪行為方式。
3.本罪的主體是一般主體,自然人和單位均可以構成本罪的主體。
4.本罪在主觀方面由故意構成,且須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即行為人明知自己的行為是在騙取他人的財物,但出于非法占有的目的,積極追求犯罪結果的發生。本罪的犯罪動機可以是多種多樣的。行為人主觀上沒有上述詐騙故意,只是由于種種客觀原因,導致合同不能履行或所欠債務無法償還的,不能以詐騙罪論處。構成詐騙罪的行為人主觀上的非法占有目的,既包括行為人意圖本人對非法所得的占有,也包括意圖為法人、單位或第三人對非法所得的占有。
三、合同欺詐需要到法院備案嗎
找法網提醒您,合同詐騙是公訴案件,應當先到公安機關報案,由公安機關立案偵查,如果確實構成犯罪,由由公安機關立案偵查后報檢察院審查起訴,由法院判決。只有在特定條件下才可以公訴轉自訴,就是受害人直接到法院起訴。刑事自訴案件不交訴訟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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