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簡訊:3人為1套房爭不休 民事監督巧解紛
原標題:3人為1套房爭不休 民事監督巧解紛
“太謝謝檢察官了,這套房子我買了快2年,今天才算是真正屬于我了……”在房屋交接現場,民事申訴人劉某某高興地對曲靖市麒麟區人民檢察院第四檢察部檢察官高金娥說道。
(相關資料圖)
2021年,申請人劉某某購買了案涉房屋,并到不動產登記中心完成了產權變更。但該房一直被張某某占有使用,劉某某無法順利入住。為此,劉某某以張某某侵害其對房屋享有的所有權及居住權為由,向法院提起訴訟。一審、二審法院均支持劉某某訴求,判決被告搬出案涉房屋。法院判決生效后,張某某及其家屬遲遲未履行判決書中搬離房屋的義務,案件進入執行程序。法院于2022年10月向張某某發出騰房公告,要求限期搬出房屋。但張某某仍未履行相關文書確定的義務,拒絕搬出房屋。劉某某認為,法院在騰房公告期滿后未采取騰房措施,存在拖延執行的情況,于今年1月向檢察機關申請監督。
承辦檢察官調閱了案件卷宗,詢問了相關當事人,爭議焦點逐漸清晰。原來,被申請人張某某與案外人段某某系同居關系,同居期間段某某購買了案涉房屋。2016年7月,兩人舉辦了婚禮(一直未辦理結婚登記),2020年3月,段某某取得了不動產權證并登記該房屋為其單獨所有。2021年7月,段某某將房屋賣給了劉某某,并辦理了過戶登記。張某某之所以一直不肯搬離該房屋,是因為張某某認為段某某與其存在事實婚姻關系,房屋是在兩人同居期間購買的,且舉辦婚禮、搬家宴獲得的禮金都給了段某某,自己以及父母為這個小家庭以及房屋購買出了很多錢,自己應該也是房屋共有權人,對案涉房屋有合法居住權。之前與段某某就因房屋問題打了官司,法院認定他們財產混同,他有權居住。而段某某在其毫不知情的情況下將房屋售出,自己沒有拿到售房款,故不愿意搬離。而另一方面,案涉房屋登記在案外人段某某名下,劉某某通過簽訂房屋買賣合同、支付相應對價并變更所有權登記取得了房屋的不動產權證,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法院判決張某某搬出案涉房屋于法有據。
案件事實清楚了,但本案涉及兩個法律關系,如何發揮民事檢察監督職能,及時化解矛盾、定紛止爭呢?檢察官認為,最好的解決方案就是在檢察環節實現和解,通過釋法說理,讓張某某及其家屬主動搬離房屋。檢察官堅持用心用情辦案,積極聯系三方當事人,認真聆聽當事人的困惑以及訴求,并聯合律師共同做當事人的工作,耐心釋法說理。最終劉某某、張某某與段某某表示愿意和解。段某某表示:“劉某某還有5萬元購房款沒給我,只要張某某同意搬離房屋,那5萬元我就不要了,讓他們自己處置?!眲⒛衬骋脖硎荆骸皺z察官,我們都是受害者,張某某也確實可憐,那5萬元購房款只要段某某不再問我要,我可以給張某某,另外我愿意再補給張某某3萬元,只要他同意搬離?!弊罱K,三方當事人達成和解協議。
近日,在麒麟區人民檢察院檢察官的見證下,劉某某向張某某交付了8萬元現金,張某某及其家屬主動搬離房屋,并保證不會干擾劉某某占有使用該房屋。劉某某向檢察院提交了撤回監督申請書,三方當事人握手言和。
釋法
哪些情形下當事人可以向檢察院申請民事監督?
(一)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調解書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向檢察院申請檢察建議或者抗訴:法院駁回再審申請的;法院逾期未對再審申請作出裁定的;再審判決、裁定有明顯錯誤的。(二)認為民事審判程序中審判人員存在違法行為的。(三)認為民事執行活動存在違法情形的。
申請民事監督需要哪些材料?
當事人向檢察院申請監督,應當提交監督申請書、身份證明、相關法律文書及證據材料。提交證據材料的,應當附證據清單。
檢察院審查完案件后如何處理?
檢察院對審查終結的案件,應當區分情況作出下列決定:(一)提出再審檢察建議;(二)提請抗訴或者提請其他監督;(三)提出抗訴;(四)提出檢察建議;(五)終結審查;(六)不支持監督申請;(七)復查維持。(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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